异地生育不提前备案能报销吗?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什么?
时间:2024-04-26 浏览: 945次
大家对于保险应该是非常熟悉的,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得到一些补偿,比如生育保险,但是有的属于异地生育,那么异地生育可以不用提前备案就可以报销吗?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是多少呢?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讲解相关内容,供大家参考学习,希望对于大家有所帮助。
一、异地生育可以不提前备案报销吗?
异地生育保险是否需要提前备案,全国各地的规定并不统一。
社会保险法
第五十四条职工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,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;职工配偶未就业的,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,所需资金由生育保险基金、孕产妇保健费和孕产妇福利费提供。
二、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多少?
生育保险的赔付标准是根据生育保险中的各项保障项目、生育津贴、生育医疗费用、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产生的费用,因此,报销生育保险时要提供相应的资料,这样才能更快的得到补偿。
1. 生育保险基金向单位发放生育津贴。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内的,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;难产或者剖宫产的,增加半个月的优待;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或者引产的,享受1个月的优待; 怀孕不满3个月发生病理性流产的,享受1个月的优待,生育津贴按怀孕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。
(2)生育营养补助和围产期保健补助,生育期在 90 天以内的,享受 300 元的生育营养补助和 700 元的围产期保健补助。
3. 一次性生育津贴。在原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,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,享受一次性生育津贴: 流产400元,顺产2400元,难产或多胞胎生育4000元。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,其配偶未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,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,享受50%的一次性生育津贴。
4.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,参保妇女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、奖金和福利费按个人规定支付。
5.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,包括节育器、人工流产、引产、皮埋、绝育及计划生育费用所需的修复手术费用。
以上就是异地生育不提前备案可以报销吗以及生育保险报销标准,大家可以了解一下,根据规定异地生育需要提前备案,具体情况如何,具体情况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,希望大家能够理解。